为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黔西南州结合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州农业林业科研机构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黔西南州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简称“州喀院”)功能定位和职能职责进行优化调整,加大力度深化农业林业科研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进行事企剥离,充分发挥社会公益属性。按照事企职能分开、资产分开、资质分开、人员分开的原则,对州喀院下属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事企剥离,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水平,实现国有资产最大限度保值增值。没有其他国有企业入股的企业,原则上予以退股或注销企业。

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变更单位名称。聚焦全州农业林业科学研究主责、主业,同时兼顾“州喀院”作为我州喀斯特区域发展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定位,将“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黔西南州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名称变更为“黔西南州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二是调整经费形式。单位性质明确为州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调整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三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在保持人员编制、内设机构、职数总量等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四是对编制结构进行调整。将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调整到70%以上。五是强化党的建设。党的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通过对州喀院体制机制进行系统改革,使其功能定位更加科学,职能职责更加精准,地方农业林业特色更加鲜明。将有利于强化农业基础科研政策落地生根,夯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基础,强化其科研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提升以现代种业工程为重点的农业、林业基础科研和技术服务水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强大支撑。

关键词: 农业现代化 社会公益 国有资本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