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汽集团公布公告称,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广州广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向广州广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提供不超过1.24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广汽集团提供不超过9047万元的委托贷款,全资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353万元的委托贷款。(记者 刘洋 刘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