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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12月16日消息,近日,据凤凰财经报道,有微博网友爆料称自己买了中国人寿新冠保险,但“阳性”后却遭到保险公司拒不赔付,很快引起热议,一度登上微博热搜。12月15号,有网友分享视频表示:"阳了,对方说奥密克戎不属于新冠,现在也定义为流感了。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此事曝光后,中国人寿向媒体进行了回应,称已联系到客户家属,并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后续将根据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快速启动相应的理赔程序和服务。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针对此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开展了调查核实,该客户在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多个产品,其中部分产品扩展了新冠责任。目前公司尚未接到该客户或家属提交的理赔资料。

中国人寿表示,已联系到客户家属,并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后续将根据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快速启动相应的理赔程序和服务。

据中国人寿介绍,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履行央企责任,已陆续对50余款保险产品扩展了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的保险责任。对于购买了上述保险产品的新老客户,无需再行支出额外成本,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冠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该公司就可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冠肺炎保险金,每份保单针对扩展责任给付以一次为限且最高为人民币100万元,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

中国人寿称,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感染奥密克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危重型病症,属于上述保险产品扩展责任范围。据初步统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已赔付新冠肺炎相关案件4563人次,赔付金额5842.9万元。该公司表示,后续将继续通过新冠肺炎理赔绿色通道,为客户提供简捷、品质、温暖的服务。

据了解,今年6月30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对54款产品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责任,并将扩展责任有效期则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24时。公告称:“被保险人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因此发生变化。”公告还说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承担扩展责任:“已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及“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此前,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险公司纷纷上线新冠保险产品,凭借投保便捷和保费低廉的优势,新冠隔离保险在各大平台销量暴增,成为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网红产品”。今年9月份,银保监会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在涉及财产保险公司投诉中,涉及新冠疫情隔离相关保险等财产险其他保险纠纷2434件,占比24.22%。

据媒体报道,近日,因疫情形势的变化,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以新冠确诊作为理赔条件的保险产品陆续被下架或停售。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多家险企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均已全面下架了和新冠疫情相关的保险产品。

关键词: 中国人寿 扩展责任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