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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吉林银保监局公示罚单显示,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五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420万元。

据悉,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涉及的案由包括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贷款调查不审慎,首付款来源真实性审核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贴现资金管理不到位。

与此同时,王卓睿对该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另外,该行长春景阳大路支行(原单位)的张雷对长春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关键词: 银行承兑汇票 华夏银行 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