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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8项失信行为,涉及票面金额6,617,496.88元及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等。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公司债券展期后的兑付安排展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其余各被告目前正在与原告洽谈和解,预计在达成和解后,上述失信登记将撤销,届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报道,根据融创中国披露,1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72.3亿元,同比下降了70%以上。去年11月份,融创表示,其公司债券将自2022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尽管公告中没有过多披露停牌的具体原因,但其坦言,旗下债券停牌与“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与此同时,融创还在公告中称,此次停牌的债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完善为挂牌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据公告显示,此次涉及停牌债券包括“H融创05”、“H融创07”、“PR融创01”和“20融创02”。融创指出,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关键词: 有关事项 结算服务 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