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 “龙龙理财”平台案资金清退公告(二)

王业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龙龙理财”平台案),本院依法就生效的(2022)浙0102刑初397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浙0102执87号。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清退对象

“龙龙理财”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清退金额5800000元。

三、清退时间

2023年3月28日。

四、清退方式

本次清退采取线上清退方式。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特别提醒

1. 个别受损集资参与人因身份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清退的,后续将另行办理清退手续。

2. 法院不会要求办理转账、验资、缴费等事项。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清退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657792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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