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也遭电信诈骗,一份判决书让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一口气更新了五年年报。

2022年5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1100号》《(2021)陕民终1115号》认定,从合同实际履行来看,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子冒充真手机交由华脉科技和华讯科技验收,同时安排他人冒充西安电信员工进行虚假验收,并伪造收货确认单,给公司制造货物已被接收的假象,实际上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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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判决书的结果,华脉科技相关合同未实际履行,不应确认收入。因此,华脉科技对2017年年报进行了差错更正,调减当年应收账款7829.14万元,同时调减营业收入7043.76万元,调减净利润661.1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的年报问询函中上交所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华脉科技也提到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西安分公司)的手机销售业务金额达到8241.2万元,而合同执行情况则为“公司将在刑事程序后继续主张权利”。

对于相关业务华脉科技解释称,公司与陕西电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招投标流程取得了电信西安分公司的手机终端业务订单,在业务开展中,上游供应商由电信西安分公司指定,货物由供应商直发,公司指派专人对货物进行了验收交付。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2017年由华脉科技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迅科技)与电信西安分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同月,华迅科技向西安晴森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晴森:)支付2732.54万元购买了4500台手机。

此后,华脉科技又在2017年9月与电信西安分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约定由华脉科技向西安电信提供1000台iphone7S、2000台iphone7plus和4000台iphone8。上述货物需由华脉科技向指定的西安晴森购买。

此后,华脉科技陆续向西安晴森支付了4609.89万元货款,公司并于2017年10月收到电信西安分公司《产品接受确认单》,确认收到7000台苹果手机。手机确认收货了,电信西安分公司却迟迟不支付货款,中途还一度提出由天翼上海分公司进行支付。

事实证明,诈骗的泡沫总有被戳破的一天。根据判决书显示,时任西安电信企业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的林洋通过盗盖、伪造西安电信、天翼上海分公司印章等方式,同华脉科技签订了《三方协议书》《收货确认书》等。

同时,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子冒充真手机交由华脉科技和南京华讯验收,并安排他人冒充西安电信员工进行虚假验收,并伪造收货确认单,给华脉科技等制造货物已被接收的假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判决中,电信西安分公司辩称其没有和华脉公司签订手机买卖合同,产品接受确认单上印章是林洋伪造,没有供货,没有付款事实。本案完全是犯罪,没有经济纠纷,林洋和其同伙的诈骗导致了华脉公司巨额损失是其内部管理问题,虽然林洋是公司职工、利用了公司一些资源,但是不构成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

虽然华脉科技在此前问询函的回复中也表示公司各项都合法合规,但法院二审判决依然没有支持华脉科技以买卖关系主张权利的行为,而2019年林洋则已经被逮捕。

最终,华脉科技在2018年对相关业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592.96万元,全年计提坏账金额合计为8050.96万元,对当期对当期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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