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健委发布《“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明确了“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执行的相关标准。《标准》的发布,会丰富功能性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品种,从而带活甚至带火大批食品品牌;对于直销行业来说,这无疑也是一项利好消息,企业在食品原料的使用和申报上,将有标准可依。


(相关资料图)

什么是“三新食品”?

概括来讲,“三新食品”是指新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三新食品”的注册和审批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告通常包括三类,审查通过、终止审查和答复意见。关于“三新食品”的具体解释如下:

一、新食品原料: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

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般分为三大类,1、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2、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3、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除此之外,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三新食品”监管有标准可依

在最新发布的《“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中,整理了共计98个新食品原料品种、215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235个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这也让“三新食品”有法可依,总结一下主要分为以下几大方面。

首先,对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的食品类别可以覆盖的产品进行了分类,主要类别为:1、菌类按食用菌类、藻类按食用藻类标准执行;2、植物类中,水果类按有关水果标准执行;3、直接食用的植物按有关蔬菜标准执行;4、作为调味品使用的(显脉旋覆花(小黑药)),按照香辛料标准执行;5、对于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的相近性以及食品安全指标的实际检测数据,对于可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中对某类食品要求的,参照该类食品执行。6、食用方式仅限冲泡的产品应归类为代用茶,目前直接列出相关指标,待代用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后,则按照代用茶的标准执行。

其次,对于具有多重身份的产品,如具有新食品原料和营养强化剂双重身份的产品,其食品安全指标基本参照已有的营养强化剂相关标准执行。

最后,对于个别案例,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类别无法覆盖的产品,比如新工艺合成的或纯度较高的提取物等,基于新食品原料评审会议专家审议通过的企业标准,列出具体指标,并与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原则和要求相匹配。

“三新食品”监管过渡期18个月

这一次的《“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中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要求和标准,卫健委方面也明确表示,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相关机构在“三新食品”的监管、生产和使用中应按照要求执行该公告的相关标准。

对于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

保健食品的多样性拓宽了赛道

随着现代人健康意识的提升,营养需求意识不断个性化,这也让功能性食品和保健食品变得越来越多样化。除了补充一定的身体所需营养之外,还要有像预防慢性疾病等功能化的需求。因为市场需求扩大,这也就倒逼企业丰富营养食品的多样性,同时必然会增加原料的多样性和需求量。

目前,我国正在逐渐放开功能性原料的审批,新食品原料行政许可审评时限也在缩短。最终的结果就是为市场带来更加丰富的功能性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品类和品种,从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营养需求。赛道正在无限拓宽,对于企业和品牌方来说,无疑是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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