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1月12日)的吹风会上,针对有媒体提出的“对于部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抗疫相关支出,地方政府是否存在偿债风险”的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对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和使用方面做了一些创新,能够保障地方有序偿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许宏才介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在分配时已经考虑了各地方财力状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方能够到期偿还。从分省的情况看,各省还本金额和它的财力水平基本上是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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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地方还可以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还款来源,允许地方在项目收益之外,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各类财力进行偿还。

此外,抗疫特别国债还本付息来源由中央和地方共担。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由地方使用,但在还本付息方面中央均承担了责任。其中,抗疫特别国债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统一承担,地方无需负担利息;本金1万亿元中,3000亿元是由中央负责还本,地方负责还本7000亿元,减轻了地方还本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