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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近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卫函〔2023〕11号)和《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的通知》(烟卫监督函〔2023〕3号)要求,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

卫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培训资料和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通过查看门诊日志、住院日志、检验和影像部门登记的原始资料,详细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卡填写情况,检查了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立即改正。截至目前,共检查疾控机构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家。 此次检查中,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邀请了福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专家参与对16家网络直报机构的检查,疾控专家提出了具有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现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相结合,部门配合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将跟进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各项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刘俊秀)

(责任编辑:鲁峰)

关键词: 计划生育 新型冠状病毒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