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针对你诬告唐某某一事,现在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你进行批评教育,信访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捏造虚假事实,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3月14日,在咸安区横沟桥镇纪委谈话室,咸安区纪委监委、横沟桥镇纪委以及横沟桥镇派出所的有关负责人对举报人施某某反馈调查情况并进行训诫。

2019年8月,咸安区纪委监委收到施某某举报件,反映唐某某“吃拿卡要”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信访核查。经调查核实,施某某反映唐某某相关问题不属实,系施某某本人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达到自己目的的情况下,捏造事实。尽管区纪委监委及时将核查结果向施某某进行了反馈,但施某某此后仍多次上访举报,给唐某某带来困扰。

为严查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咸安区纪委监委决定联合横沟桥镇纪委、横沟桥镇派出所对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并进行训诫。与此同时,咸安区纪委监委也在查清事实后,第一时间向唐某某进行了当面澄清。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澄清正名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不实信访举报的澄清正名工作,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影响的大小和范围,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失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加大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的力度,对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打击。

2021年以来,共查处诬告陷害问题2例,为33名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通讯员:陈琳 叶旋 编辑:余俊逸 责编:方焱)

关键词: 横沟桥镇 诬告陷害 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