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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文明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也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安全、干净、舒适的城市环境,现将“文明养犬”告知书公告如下:


【资料图】

1.积极主动为犬只注册,定期注射疫苗,严防疫病传播;

2.不在居民居住区、商业区饲养烈性犬只;

3.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4.犬只咬伤他人的,犬主应当立即送伤者就医,并积极承担因管理犬只不慎而引发的后果;

5.遛狗要牵绳,不放任犬只乱跑乱窜,不在街道、马路、公共场所等区域遛狗,并应随身携带方便袋,及时清理粪便;

6.不随意遗弃、虐待犬只。

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关键词: 生命安全 城市环境 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