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8月31日18:00


(资料图)

至9月7日8:00

部分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29日,记者从湖北省医保局获悉,8月31日18:00至9月7日8:00,湖北省税务金税三期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将停机优化升级。届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类业务,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业务将暂停受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据介绍,停机期间,全省暂停所有渠道(医保大厅经办、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类(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业务受理。同时,楚税通APP、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协作征收银行APP等线上渠道和办税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协作银行网点等线下渠道,均暂停受理全省职工医保、全省居民医保缴费相关业务。

按照惯例,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本次受系统停机影响,湖北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具体恢复时间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系统恢复运行后,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优先通过网上办理医保缴费业务。如确需到窗口办理的,建议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武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公布

日前,武汉市医保局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规定,确定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我市2023年度将继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全市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武政规〔2017〕24号)规定,我市按照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确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测算结果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需要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我市相关部门在对2021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测算后,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确定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350元。

近年来,在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逐年提高。在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武汉市对城乡居民参保给予的财政补助力度也持续提升。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2023年度全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将不低于610元/人/年,“以筹资标准合理调增来支撑全市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确保医保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来源 湖北省医保局 编辑:董盈)

关键词: 城乡居民 相关部门 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