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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1月19日,记者同咸安区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在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过程中接到向阳湖村民报警电话称,家门口捡到一只鸟,疑似猫头鹰,请求森林公安给予帮助。

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首先对鸟类品种进行了认定,该鸟面盘不明显,无耳羽簇,体羽褐色,头和上下体羽均具细的白色横斑,腹白色,下腹和肛周具宽阔的褐色纵纹,喉具一显著的白色斑,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

在工作人员的细致检查下,并未发现该鸟有外伤,按照野生保护动物就地发现就地放生的原则,在附近寻一处山林尝试将斑头鸺鹠进行放生,在放生时候发现该鸟并未离开,通过驱赶无效后,担心斑头鸺鹠因人在现场不敢移动,人员暂离现场十余分钟,返回现场仍发现该鸟一直处于闭眼不动状态。

目前,该鸟已送至救护中心暂养,待调养恢复之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咸宁台记者:夏晖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编审:徐隽)

关键词: 森林公安 工作人员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