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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襄阳、宜昌、黄冈、咸宁、荆州等5市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将分别获得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襄州区等8县(市、区)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分别获得400万元奖励。加上此前评出的38个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也将分别获得200万元奖励,我省今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奖励资金高达1.58亿元。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将“四好农村路”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和载体,坚持“修通一条道路、打造一道风景、发展一片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制定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开展“我家门口那条路”主题宣传活动,评选“最美农村路”,全面激发全域创建、全面达标热潮。截至2022年年底,湖北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6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三位、中部地区第一位。

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行以“全域公交”、物流快递进村为主体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出门有好路、抬脚上车门、路边产业兴、就近收快递”,“四好农村路”综合效益充分显现。据悉,2017年以来,湖北已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3个、全国示范县16个、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6个、全省示范市5个、全省示范县47个、全省示范乡镇188个,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2个,全省全域公交县1个、全域公交县创建县8个。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董盈)

关键词: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