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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关于不存在减持索菲亚股票的行为或减持计划的说明与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6个月内,本人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本人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如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关键词: 非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