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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又到一年农耕时。为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肥料、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等农资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01要查看商家经营证件

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

02要查看商品包装标识

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正规、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家)农资商品。

03要慎重选择网络商家

通过网络采购农资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切勿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购买。

04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

在购买时不论数量、价格多少,应主动向经销商索取加盖了商家公章的发票或购货凭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05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

对于所购买的农资产品,要留存部分包装和少量原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并可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的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06提高自我保护维权意识

在购买农资或使用农资过程中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及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市场监管、农业执法部门、消协等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电话:12315。

(来源: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方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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