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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邹城汽车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在邹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邹城市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商家名单》范围内企业使用“慧济生活”APP支付核销,进行相关线下消费。用券商家名单在“慧济生活”APP邹城消费券申领页面同步显示消费券适用商家。根据用券商家报名情况,商家名单动态更新。

(二)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因实名制要求,最低需支付0.01元)。

(三)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四)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五)汽车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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