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国际科技与创新论坛首届大会开幕式上,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当前科技创新在催生巨大动能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和全球治理带来巨大挑战。他提到互联网科技巨头掌控大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容易形成垄断,抑制公平竞争。

自2000年以来,互联网以新技术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它在不同领域改变着世界。这种技术创新的环境较为宽松,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均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

从车库里开始创业的故事、技术改变世界的形象以及积极的价值观塑造了互联网行业正向的公众印象,但是互联网产业内行业集中度提高的速度也非常值得关注。一部分企业快速成长为“巨无霸”,但其在人们的印象中依然是技术创业企业,因为它们会在平台上持续衍生出不同的业务内容,给人们造成了一定的错觉。这些企业不再是创业者,而是通过技术、平台构成更大的市场网络,成为“关键的商业和通讯枢纽”,参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它们的创新主要是在这张网络上不断地渗透与扩张。

在10月初,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公布了一份长达449页的科技反垄断调查报告,指出GAFA(美国四大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者、阻碍创新,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报告指出,尽管四大巨头处于不同领域,但每一家平台如今都已在关键的分销渠道扮演起“守门人”的角色。通过对市场准入的控制,这些科技巨头可以挑选“赢家”和“输家”。他们可以通过抬高收费标准、施加压迫性合同、收集用户和商业数据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其优势。

当前,中国大型平台经济企业还扮演着更为特殊的角色。一些互联网企业承担了大量公共服务领域的业务,比如水电收费、公共交通出行、社保缴纳等,因此,“数据垄断”优势和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问题也值得关注。

美国许多大型互联网企业属于全球化企业,在全球开展业务,美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他们扩张,因此,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对这些企业采取反垄断措施的主要是被输入国家。随着这些大型企业日益壮大及其产生的相关影响,美国也开始采取反垄断措施。

中国的情况有些不同,许多互联网企业主要是在国内跨界向传统领域不断延伸,这得益于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法律界、资本以及普通民众,也都倾向于支持互联网“草根企业”的发展。垄断效应也在客观上增加了企业对于地方公共管理的吸引力,促进相关企业公共业务规模的扩大,逐步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数据和市场份额,形成市场主导地位。

垄断带来的红利形成了一种新现象,比如财富分配差距。考虑到垄断产生的财富效应,这些企业背后的资本可能会倾向于主动撮合各种并购,进而形成市场垄断,以减少竞争带来的投入和损失,快速实现回报。

现在,欧盟、美国与中国几乎同时采取了积极的反垄断措施,主要是为防止平台垄断抑制创新,以及其可能导致的财富过于集中的问题。各国正在力推数字经济,这将是惠及整个社会与市场体系的工程,应采取积极的反垄断措施以提升整个经济运行效率的目标。

与此同时,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全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并增强话语权,同时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在这一背景下,加强互联网治理具有迫切性和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