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文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文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截止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总计 18,849,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635,389.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 8月 27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并按照规定于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公告详情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8,849,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3.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2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0,635,389.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 中国天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天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并于2021年11月15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50,4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7%,购买最高成交价为 6.09元/股,购买最低成交价为 5.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56,203,946.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是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7,504,2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24,376,051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7 水井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水井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 2021年4月 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81,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0%,购买的最高价为 128.50元/股、最低价为 100.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7 东鹏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7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并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实施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21,5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221,5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最高成交价为11.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541,333股。公司2022年2月28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21,574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385,33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天士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士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年 6月 2日召开的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年 4月 24日、2021年 6月 3日、2021年 6月 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并于 2021年 7月 2日、2021年 8月 3日、2021年 9月 3日、2021年 10月 12日、2021年 11月 2日、2021年 12月 3日、2022年 1月 5日、2022年 2月 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051%(公司于 2022年 2月 28日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746,699股的回购股份,若采用注销后的总股本,则比例应为 0.3061%),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2.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4,594,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天润乳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乳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3,200,000股且不超过4,800,000股(均包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2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年 2月 28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7 永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6日,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1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2年2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074,400股的比例为1.016%,成交的最高价为6.99元/股,最低价为6.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44,925.4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回购股份 集中竞价 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