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该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

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

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829.75万元(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年产

6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4.44万元投入“年产1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将

“年产 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变更为“年产 360万支压缩机

活塞项目”,并确认该项目当前已实施完毕,将项目节余资金112.43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

事项还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5号)核

1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58,983.7255,000.0015,848.96
2年产 60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23,890.9617,000.004,898.77
3年产 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19,498.1618,000.005,186.93
4中央研究院项目14,767.3914,000.004,034.28
5补充流动资金44,000.0044,000.0012,679.17
合计161,140.23148,000.0042,648.11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应付未付 资金节余募集 资金是否完成
1新能源汽车热泵空15,848.966,402.055,617.163,829.75
2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应付未付 资金节余募集 资金是否完成
调系统项目
2年产 60万台第四代电动压缩机项目4,898.773,014.961,699.37184.44
3年产 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5,186.933,494.071,580.43112.43
4中央研究院项目4,034.28663.51995.871 2,374.90
5补充流动资金12,679.1712,679.17--
合计42,648.1126,253.769,892.836,501.52
四、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基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

目前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该项目实施完

毕的节余募集资金 3,829.75万元(包含存管账户理财收益及银行

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存管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目前尚有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按期归还暂

时补流资金之后,再行实施上述永久补流。

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基

本情况

鉴于前次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年产 6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

缩机项目”目前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

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

该项目实施完毕的节余募集资金 184.44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

合同尾款)供公司新上马的“年产1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

项目”使用。

六、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1

该项目尚未结束,此资金并非节余资金,而是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资金。

3

公司策划前次募集资金时,对募投项目“年产 1500万支压缩

机活塞项目”(以下简称活塞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定为 1.95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1.80亿元。由于前次募集资金整体实际到账金额

远低于原募资计划,公司于 2021年 2月调整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将活塞项目的募投资金投入金额由 1.80亿元调减为

5,186.93万元。由于分配的资金额较少,仅依靠募投资金难以完成

全部产能,公司原准备以自有资金补足缺口。经过建设,目前该项

目已实现360万台产能,且前述分配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当前活塞式压缩机的市场销售情况分析及合理预测,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上述传统空调压缩机部件产能已

可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的活塞式压缩机产能和市场需

求,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资金状况,现阶段不需要持续投入自有资

金以实现 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自产规模。为此,公司拟将活塞项

目变更为“年产 36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并确认该项目当前已

实施完毕,项目节余资金 112.43万元(不含待支付的项目合同尾

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目前尚有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公司按期归还暂

时补流资金之后,再行实施上述永久补流。

七、前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

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

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 6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为“年产100万台新能源汽车电动压缩

机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是为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年产 1500万支压缩机活塞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

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改变

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亦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

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个别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变更个别募投项目实施方

5

式的议案》,与会监事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

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确认实施完毕,使用节余

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做出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将部分募投项目确认实施完毕,使用节余资金及个别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实施、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

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

6

目实施方式等事项。

关键词: 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 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