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隅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全

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对上述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 2021 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

下书面意见,公司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后,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

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键词: 年度报告 北京金隅 三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