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祥和实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台祥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3、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追认公司 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和临时资金周转需要,可有效改善控股子公

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陈不非、陈希琴、余伟平

2022年3月27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现金管理 闲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