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2027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股份有限公司 威星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