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机电: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6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经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获表决通过,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人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介绍

因上下游配套业务关系,公司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等;同时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金融服务等。

2021年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金额 1,147,072.28万元,预计 2022年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金额 2,491,400.00万元;2021年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额为807,147.96万元,最高贷款金额为 194,975.00万元。预计 2022年公司在中航财司每日存款最高限额 1,500,000万元,贷款最高限额 800,000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 2022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树刚、蒋耘生、杨鲜叶、周勇、李云亮、夏保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该事项。

本事项经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获表决通过,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万元)2021年度
预计金额 (万元)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采购原材料航空工业下属单位600,000.00400,000.00217,801.9119.22%
销售产品、商品航空工业下属单位1,300,000.001,000,000.00858,886.4155.57%
提供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100,000.00100,000.0012,574.580.54%
接受劳务航空工业下属单位50,000.0050,000.006,066.720.77%
接受担保航空工业下属单位41,400.0058,000.0017,000.00100%
接受委托贷款航空工业下属单位200,000.00200,000.0030,000.00100%
其他航空工业下属单位200,000.00200,000.004,742.66100%
合计2,491,400.002,008,000.001,147,072.28
存款限额(每日存款最高额)中航财司1,500,000.001,500,000.00807,147.96
贷款限额(每日贷款最高额)中航财司800,000.00800,000.00194,975.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谭瑞松。注册资本:640亿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院 19号楼。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航空工业总资产 126,561,099万元、净资产 38,937,589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航空工业实现营业收入38,253,262万元、净利润1,785,3742、关联关系

关联人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航空工业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董元。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号。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年 12月 07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中航财司资产总额为 19,471,968.96万元,负债总额为 18,317,740.93万元,资产净额为 1,154,228.0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8,801.05万元,净利润为 65,720.36万元。

2、关联关系

关联人中航财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适用于航空工业及其控股的下属单位与机电股份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性产品销售、原料采购、提供服务和金融借贷。

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如下;

(1)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2)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向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销售产品、购买原材料;

(3)航空工业或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单位向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提供或接受服务;

(4)公司或公司控股的下属单位在航空工业下属中航财司及其他公司的存、贷款。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将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

(2)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

(3)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

(4)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5)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航空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务等;同时航空工业及/或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也向公司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及有关生产、劳动服务、租赁服务等。

2、鉴于航空工业控股的下属企业均在中航财司开展业务,且中航财司可提供不低于外部第三方的商业条件,为加快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航财司设立账户,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中航财司开展业务并签署与该等业务相关的文件。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19日

关键词: 航空工业 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