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2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01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2月 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