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 2023年 9月及 2022年 12月。

?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 2023年 9月及 2022年 12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8月 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4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1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13.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关键词: 募集资金 建设项目 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