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联锐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林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 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客观、专业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131300
股东大会550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

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还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提名委员

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人亲自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还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实施情况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进行监督。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

规定,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2021年3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1年5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 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2.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同意
2021年6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 关于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2. 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3.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同意
2021年6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不再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2. 关于取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
2021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1.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年1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021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除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外,本人还对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提议召开会议或聘用、解聘外部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

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的议案,本人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

2.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人将在任期

内,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 俊

年 月 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