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征和工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征和工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0号)核准,征和工业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07.60万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月 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5号《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 2021年 1月 19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22,000.0014,233.85
2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12,800.003,671.93
3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6,400.00498.12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合计41,200.0018,403.90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3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随后公司于 2021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年 5月21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以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类型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大额存单2021年 36期3,900.002021/3/122021/12/122.1%大额存单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12期6,300.002021/3/182021/9/141.35%-3.1%保本浮动型收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单位协定存款4,224.782021/3/182022/2/281.61%活期存款
青岛征和中国建设单位协定存1,205.192021/8/172022/5/17中国人民银活期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类型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行协定存款利率加46BP存款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单位协定存款8,226.852021/8/232022/5/20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加46BP活期存款
合计23,856.82
注:上述协定存款账户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如期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签约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赎回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实际收益(元)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2021年第12期保本浮动型收益6,300.002021/3/182021/9/141.35%-3.1%963,123.29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大额存单2021年 36期大额存单3,900.002021/3/122021/12/122.1%617,054.79
合计10,200.001,580,178.08
注: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七、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征和工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米 凯 吴嘉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日

关键词: 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