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递交的有关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考察,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德仁 傅颀 周剑峰

2022年4月20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晶盛机电 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