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CFi.CN讯: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3.8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8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针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逐项予以落实,并于2022年6月26日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实或完善,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延期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经与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讨论、落实,形成《宝鼎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修改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宝鼎科技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