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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矿产资源优势,提升锂矿石处理能力,奠定公司锂电新能源业务下阶段发展的基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 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永诚锂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300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0,266.00万元。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建设尚须报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董事会授权永诚锂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键词: 综合利用 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