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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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佑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36,9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同时,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36,9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同时,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2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860,129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1.03%。

2022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2022年4月23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吴艳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0.34%,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未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完成暨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比例(%)
吴艳集中竞价2022-01-285.16500,0000.07
2022-02-08至2022-02-235.24900,0000.13
2022-03-11至2022-03-305.99553,0000.08
2022-04-066.17300,0000.04
合计2,253,0000.34
注:1、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海峡创新 2015年非公开发行吴艳女士认购的股份。

2、上述比例合计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比例(%)
吴艳无限售流通股71,782,80610.7669,529,80610.43
宇佑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9,951,7632.9919,951,7632.99
合计91,734,56913.7689,481,56913.42
注:吴艳女士及宇佑集团所持海峡创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529,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10.43%,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951,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吴艳女士认购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不超过13,336,9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注销注册资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相关承诺,亦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吴艳女士、宇佑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吴艳女士、宇佑集团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完成暨减持计划告知函。

关键词: 股份数量 公司回购 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