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运通:关于追认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837892 证券简称:宏运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追认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广远”)与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农商行”)于2022年5月开展续贷融资业务,公司为德州广远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具体如下:

(1)2022年5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199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5月16日-2023年5月15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5月18日-2023年5月15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公司提供位于山东省齐河县开发区园区北路以北纬二路以南的不动产(鲁(2017)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370号)做抵押保证,最高抵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单方面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刘明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山东省齐河县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北路以北纬二路以南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入境检疫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4年 10月 24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21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36,254,748.06元

2021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总额:29,146,308.75元

2021年 12月 31日净资产:7,108,439.31元

2021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率:80.39%

2021年营业收入:36,109,431.23元

2021年利润总额:2,169,273.78元

2021年净利润:1,954,529.6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广远”)与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农商行”)于2022年5月开展续贷融资业务,公司为德州广远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具体如下:

(1)2022年5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199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5月16日-2023年5月15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广远与齐河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5月18日-2023年5月15日,本次贷款为续贷融资业务,公司延续原合同,继续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贷款由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提供连带共同担保责任,公司提供位于山东省齐河县开发区园区北路以北纬二路以南的不动产(鲁(2017)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370号)做抵押保证,最高抵押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被担保人德州广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发生时,相关责任人未告知信息披露人,公司未能及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审议程序,未能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相关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现对此对外担保补充追认程序,已于 2022年 7月 25日就该对外担保事项补充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履行对外担保有关制度,以避免未来再次发生此类行为。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所需,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089100%
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1,603.0751.9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3,089100%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94%。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 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德州宏运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月 27日

关键词: 实际控制人 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