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资料图)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6,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国发智富、国发融富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的减持规则,具体如下:

主体适用规则内容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国发智富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不受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
国发融富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25日至 2023 年 2 月 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2 月 8日。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承诺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环海陆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中环海陆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发智富及其关联方国发融富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键词: 减持股份 大宗交易 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