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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决定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 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效益测算进行相关调整。现将公司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调整前后效益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调整前:

内部收益率(税后)16.6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13年,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调整后:

内部收益率(税后)14.1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46年,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特定对象 东方日升 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