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合同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对依法冻结的新华联控股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 5,515万股股票将被动减持。
【资料图】
近日,公司收到新华联控股《告知函》,获悉中信证券于 2022年 8月 1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 3,792万股公司股票,导致新华联控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区间为 2.25元-2.31元/股,减持总金额为 8,631.80万元。自 2022年 7月 29日以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动减持的公司股票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号院 2号楼 10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7月 29日、2022年 8月 12日 | ||
股票简称 | 新华联 | 股票代码 | 000620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多家债权人进行多轮司法冻结,新华联控股自身已无卖出股票的操作权限,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根据新华联控股《告知函》,新华联控股已告知中信证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合规减持;
2、根据新华联控股《告知函》,因其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案件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剩余的 1,723万股股票按规定应停止执行; 3、上述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华联控股《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