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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

2022年8月25日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

2022年8月25日

关键词: 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 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