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企业以新增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严伟、珠海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珠海奔图丰业、珠海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4,06183,600
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158,400158,400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不超过8,000不超过8,000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250,000250,000
合计520,461500,000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及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21年非公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相关发行费用的累计金额为7,905.54万元,其中1,891.25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6,014.29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自筹资金已在规定期间内完成了置换。具体内《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专户余额
1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4,06183,6007,062.3276,537.68701.7777,239.45
2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158,400158,400158,400.03-309.102,972.11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不超过8,000不超过8,0005,336.952,663.01
4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250,000250,000250,000.00-10.4310.43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专户余额
合计520,461500,000420,799.3079,200.691,021.3080,221.9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9.97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应程序予以审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审议程序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纳思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键词: 募集资金 流动资金 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