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4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相关资料图)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相关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