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审核函〔2022〕020222号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
定,你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现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
节反馈意见转发你公司,请予以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
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
明书,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反馈意见涉及信息披露豁免事项,
请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本所收到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一
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
实、准确、完整。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9月8日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关于对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近期,我部审核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融
资申请文件。现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将需要问询的问题发给你们,
建议及时发出,要求公司规范落实。
附件: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22年9月6日
附件: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涉及航空零部件生产加工业务,
并先后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资质
许可。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取得日常经营所需全部
资质许可,是否属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
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
号)等规定的涉军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需要履
行有权机关审批程序,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将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新能源汽车中大多数混合动力汽车仍有配备涡
轮增压器的需求。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传统燃油汽车未来发展前景、
产销量数据等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的必要性、合理性;(2)结合新能源汽车中混合动力汽车占比、
混合动力汽车中选择配备涡轮增压器的占比等数据量化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3)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是否
充分,是否存在产品过时、产能过剩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