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审核函〔2022〕020222号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

定,你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现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

节反馈意见转发你公司,请予以落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

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

明书,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反馈意见涉及信息披露豁免事项,

请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本所收到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一

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

实、准确、完整。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9月8日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

关于对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近期,我部审核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融

资申请文件。现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将需要问询的问题发给你们,

建议及时发出,要求公司规范落实。

附件: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监管部

2022年9月6日

附件: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涉及航空零部件生产加工业务,

并先后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等资质

许可。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取得日常经营所需全部

资质许可,是否属于《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

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

号)等规定的涉军企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需要履

行有权机关审批程序,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将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新能源汽车中大多数混合动力汽车仍有配备涡

轮增压器的需求。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传统燃油汽车未来发展前景、

产销量数据等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

的必要性、合理性;(2)结合新能源汽车中混合动力汽车占比、

混合动力汽车中选择配备涡轮增压器的占比等数据量化分析本

次募集资金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3)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是否

充分,是否存在产品过时、产能过剩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关键词: 涡轮增压器 混合动力汽车 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