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资料图】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100%股

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5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本次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

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