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55 证券简称:知行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 刘永伟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知行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知行股份董事长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沥青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沥青路面铺装和养护服务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青羊区敬业路108号28栋 1单元5层1号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1%的股权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 ||
股权关系 | 无 | — |
资产关系 | 无 | — |
业务关系 | 无 | — |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无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黄振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楠楠、刘永伟一致行动人;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永伟 | |
股份名称 | 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减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21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90,821,496股,占比85.82% | 直接持股4,770,900股,占比4.51% |
间接持股8,384,320股,占比7.92%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77,666,276股,占比73.39% | ||
所持股份性质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693,584股,占比34.67% | ||
(权益变动前)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127,912股,占比51.15%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86,672,466股,占比81.90% | 直接持股4,770,900股,占比4.51% |
间接持股4,235,290股,占比4.0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77,666,276股,占比73.39%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4,554股,占比30.75%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127,912股,占比51.15%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不适用 |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2022年9月20日,成都知行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通过决议,免除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永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刘永伟丧失对该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该变更已于2022年9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该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3.92%股份,不再属于刘永伟持有的权益股份,刘永伟合计拥有权益股份比例从85.82%变更为81.90%。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全体合伙人通过决议免除刘永伟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重新选举薄卫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所产生,刘永伟丧失对成都知行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制权。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永伟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体合伙人签署《成都知行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薄卫娟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永伟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