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3-03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暨公司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湘江集团于2022年5月26日向长沙中院提交了本案《民事起诉状》及(2022)湘01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王迎燕女士于2023年3月23日函询湘江集团,双方于2021年2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终止、不再履行。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湘江集团至王迎燕女士的相关复函,主要内容为:“贵我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本公司不再履行上述相关协议。本公司与贵方及徐晶先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 01民初413号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概述

2021年2月9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与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夫妇与湘江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王迎燕女士与湘江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若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王迎燕女士变更为湘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迎燕、徐晶夫妇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18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4日和2021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1-014)、《关于收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1-031)、《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1-123)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湘江集团于2022年5月26日向长沙中院提交了本案《民事起诉状》及(2022)湘01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王迎燕女士于2023年3月23日函询湘江集团,双方于2021年2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终止、不再履行。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湘江集团至王迎燕女士的相关复函,主要内容为:“贵我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本公司不再履行上述相关协议。本公司与贵方及徐晶先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1民初413号生效判决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已收到长沙中院作出的(2023)湘01执578号《执行通知书》,因与湘江集团合同纠纷一案,王迎燕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50,294,229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5,317,796股存在因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的风险,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暨其所持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晶先生本次股票被执行的情况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