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料图)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说明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江东”)50%股权和马鞍山江东中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中铁”)51%股权,同时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光环江东和江东中铁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说明》的盖章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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