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3年4月17日)


【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勤勉尽责,发挥了应有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缪兰娟女士、应振芳先生及董事长蒋建琪先生,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缪兰娟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22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年8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2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115万元,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我们与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审计部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手册》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对促进公司内控制度完善、提升内控能力起到了积极正面的作用。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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