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水华)

2022年,本人作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周水华404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 4月 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 4月 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的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上市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水华

2023年 4月 26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