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招商引资的框架性协议,协议自三方法定代


(资料图)

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该项目的

实施须取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因此,协议

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

“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

东粤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公司”)

与西藏自治区白朗县人民政府、白朗后藏杞原农业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朗农科”)签订三方协议《西藏白

朗县500兆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合作协议》。

能源投资公司拟在西藏自治区白朗县投资建设500兆瓦农光

储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

该项目拟分期进行建设,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做

好各期的可行性研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情况介绍

(一)白朗县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白朗县人民政府。

2.县长:陈锋。

3.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白朗县济南大街中段 4

号。

(二)白朗农科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白朗后藏杞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令静。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农业信息咨询;农业信息科技技术开发、服

务、咨询、转让等。

5.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白朗县洛江大街中段 4号。

(三)公司、能源投资公司与白朗县人民政府、白朗农

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最近三年,公司、能源投资公司未与白朗县人民

政府、白朗农科发生类似交易。

(五)白朗县人民政府、白朗农科信用状况良好,履约

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西藏白朗县500兆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

2.项目地点:具体位置坐标及影像图以自然资源局测量

的“四至”和现场选址坐标为准。

3.项目建设期限:1年。

4.项目运营期限25年。

5.项目规模:装机规模500兆瓦。

6.项目建设面积:约11560亩。

7.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由能源投资公司全额投资。

8.合作内容:能源投资公司拟在白朗县《白朗县万亩枸

杞生态观光产业园》园区内开发西藏白朗县500兆瓦农光储

一体化项目,白朗县人民政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支持,

项目具体规模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为

准。框架合作协议签署后,能源投资公司立即开展项目前期

支撑性文件申报及可行性研究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在规定

时限内开工建设并按时建成投产。

(二)项目用地

1.白朗农科拟将承包(租赁)的位于白朗县《白朗县万亩枸

杞生态观光产业园》园区土地(以下简称“目标土地”)租赁给

能源投资公司,在租赁前能源投资公司应核实白朗农科是否

取得转租的资格。

2.目标土地面积:约 11560亩农业园区用地和其它土地,具

体土地地类和面积以测绘单位及林业、国土等部门出具的范

围和土地地类为准。

(三)三方权利与义务

1.白朗县人民政府权利和义务

(1)白朗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能源投资公司投资开发、

建设、经营管理项目,落实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新能源

开发及白朗县人民政府已出台的招商引资方面优惠政策。

(2)白朗县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依法依

规的前提下全面支持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事宜。

(3)白朗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和协助能源投

资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备案和项目开工的前

期各项工作均由能源投资公司完成。

(4)为能源投资公司投资建设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

(5)承诺不因白朗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调整或换届,而

影响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

2.能源投资公司权利和义务

(1)紧跟国家、西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建设政策,积极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指标确定,第一时间在白朗县注册

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完善项目各项开工前合规手续,在项目

建设和运营时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同

等市场行情下,优先使用当地劳动力,解决当地就业,保证

项目运营后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2)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各项专题报告、接入

系统批复等支持性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项目报批和入网协

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担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用地手续办理、建设过

程中的一切费用。

(4)指标确定后,能源投资公司 1年内未开工建设,白

朗县人民政府有权单方终止合作。

(5)本协议签订后,能源投资公司承诺在 3个月内完成

所有前期手续,6个月内拿到并网指标。如未如期完成,白朗

县人民政府、白朗农科可就项目涉及用地与其他投资商进行

洽谈或签订合作协议;如能源投资公司或以书面方式主动放弃

投资,则白朗县人民政府、白朗农科可就项目涉及用地与其

他投资商进行洽谈或签订合作协议。

3.白朗农科权利和义务

(1)白朗农科支持能源投资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经营

项目,协助并配合能源投资公司推动项目的落实。

(2)有权在取得土地转租资格后与能源投资公司签订租

赁合同。

(3)白朗农科与能源投资公司的经济合作需单独签订相

关合同,发生纠纷能源投资公司与白朗农科协商承担相关责

任,白朗县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其他

1.为顺利推进和深化三方的战略合作,三方同意建立联系

机制,加强协调与沟通。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

予他人。

3.本框架合作协议是三方合作的基础,只作为三方合作的

磋商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构成协议各方互相追究

违约责任的依据。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容与执行等,以各方

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协议中条款的实行,无论后续

协议是否达成,各方就本次项目合作所进行的各项前期准备

及相应费用均不得向对方主张。

4.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

增加发电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综合

实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能源投资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

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合

同的能力。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能源投资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白朗县人民政府形成依

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招商引资的框架性协议,该项目的实施须取

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

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

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西藏白朗县500兆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招

商引资框架合作协议》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