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融资计划进展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4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3-048),该融资计划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西

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已与宁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银

行承兑协议》,协议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商业汇

票手续费为票面金额0.5‰,商业汇票期限:2023年9月19

日-2024年3月15日。公司以保证的方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00元。西北轴承以质押的方式

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00.00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西北轴承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2023

年9月15日,西北轴承与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了《银行承

兑协议》和《保证金质押合同》,银行商业汇票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由西北轴承提供2,500,000.00元保证金质

押担保。公司与宁夏银行永康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由公

司承担2,5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借款方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西北轴承宝塔实业西北轴承250100%34%32502500.36%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12-08

3.注册地点: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银川市西夏

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4.法定代表人:李昌盛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轴承加工、制造;钢材销售;压力管道元件

的制造(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的管法兰、压力容器法兰;

锻制法兰锻坯的钢制法兰锻坯,凭相关资质经营);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信用等级
741,220,705.72227,486,393.410513,734,312.31169,064,792.07-54,896,613.96-54,896,666.92-
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信用等级
752,251,129.03261,481,355.530490,769,773.5081,346,794.69-22,361,938.66-22,361,948.43-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

最后一批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

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迟延履行金,

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

款项,以及债权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5月10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融

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融资计划,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

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

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选聘、信息

披露,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

本次申请商业汇票及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融资授权额度

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2,500,000.0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2,50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担保,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商业汇票及担保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八、备查文件

1.银行承兑协议。

2.保证金质押合同。

3.保证合同。

4.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回执。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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