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促进全省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江西省日前出台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全省确保新建成各类电动汽车充电站96座、充电桩3万个;力争建成各类电动汽车充电站190座、充电桩6万个。其中,设区市主城区按服务半径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新出台的《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到2023年,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这一比例不低于1:15。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其他城市不大于2.5公里。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行动计划还要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须按10%至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未按照条件进行建设的,验收部门将不予通过。地方政府应针对农村电动汽车使用场景和充电需求等特点,开发推广适合农村使用成本较低的自用充电设施。